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不是有能力不还,请问我需要怎么和法院沟通以申请延后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14 20:54:47
问题描述:
我公司因货款未付被起诉,我是法人。被一并起诉,2018年10月判决书下来了。但是我没有能力偿还,对方申请了
强制执行,后面我有和对方在
执行局有过协调
分期付款,但是我这边第二期没有付出去。现在法院将我列为失信人员,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是我这边确实已无力偿还,不是有能力不还,请问我需要怎么和法院沟通以申请延后处理?把我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出来?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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