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负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是车主答应尽量负主要责任,交警可否完全忽略双方协商结果?
更新时间:2019-06-15 12:45:41
问题描述:
2019年2月16日下午五点四十左右,我母亲在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在拐弯时被一辆白色私家车撞到,右脚脚踝内外两侧的骨头都粉碎性骨折。当时司机的车往前冲了几十米,在发现我母亲被撞受伤后,司机下车拍照,并我母亲扶到路边并报警,在医院我母亲跟司机私下协商,司机的车有
保险,他同意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但是事故调处大队的一位警官来医院跟我母亲了解事发情况的时候,我们一堆人着急都问了下,可能把他惹火了,我父亲去警局谈话并道歉的时候,警官说我母亲骑电动车时强行变道,要负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然而处理事故的交警完全不采用我们私下协商的结果。现在我们跟车主私下协商的结果(截止16日晚我们并未来得及签
协议)是车主答应尽量负主要责任,我们家没有经济能力负担手术费和治疗费。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交警可否完全忽略双方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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