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时候一并把利息写进借款总额。还是按照没有加入利息的原始数额回答?会不会违法?
更新时间:2019-06-15 12:56:44
问题描述:
借钱给一个熟人,当时约定按百分之十付息,时间一个月,
写借条时候一并把
利息写进借款总额。后来,
借款人涉嫌诈骗出逃。现在已被公安逮捕。公安在落实时候,问及借款总额,是按照借条上的数额回答,还是按照没有加入利息的原始数额回答?实际借出的现金与借条上的少2万,如果按照借条数额回答,会不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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