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在20天的时间内已经2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那么他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更新时间:2019-06-15 15:20:15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在20天的时间内已经2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两次都出警,第一次出警仅口头
警告,第二次出警,带回警局做笔录,我作为被伤害者家属,有以下几个问题。1、警察以普通口角纠纷案处理,合适吗?2、故意损害他人
财务,他人身体,造成我的家属,心率不齐,头痛,难受,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突然冲过来打人,是否犯法,这个精神疾病的人与警察的对话是清晰的,那么他属于有
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再次攻击怎么办,可以要求警察强制送去精神病院吗?这需要经过家属同意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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