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购房,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否,法律相关条例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9-06-17 03:10:21
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购房,首付款由男方及父母共同出资,署名为男方一人,贷款由男方供还;婚后贷款依然由男方承担,现房屋面临拆迁,男方父母提出两夫妻应偿还全部首付款及首付款在房租拆迁款总额中的比例增值(如50万全款购入,20万首付;拆迁款100万,按40%的比例,应还40万),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否,法律相关条例如何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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