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检查没什么事,是不是侵犯机关单位的财产呢?有没有关系呢?
更新时间:2019-06-18 07:11:36
问题描述:
我租的是当地交通局的门卫位置开了个烟酒店,并
兼职门卫,但因抢了附近的同业者生意而受其憎恨,经常砸玻璃,又将交通局的摄像头偷走,破坏牌子,向墙上刷黑漆。我去找它家理论,却遭殴打,去医院检查没什么事,但是身体上都淤青了。交通局也没有任何表示,认为租给我了就都是我的责任,甚至说要
解除合同。报案了,但说没有证据就不了了之。我想咨询一下应该怎么办,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机关单位的财产呢?这和交通局有没有关系呢?如果
起诉告他能判吗?想询求正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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