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就过了有一个半月了,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怎么对我们进行赔偿?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更新时间:2019-06-18 19:46:42
问题描述:
我妈63岁,被人用铁锹打了,打人的是她的班长,73岁的老头,和我妈同为环卫工人,诊断结论为:左外踝骨折,左手环小指近节指骨骨折,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派出所当天把罪犯抓住了,做了笔录,他承认打人,但意思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由于没有法医鉴定的结论,派出所把他
身份证扣了,把他放了,只是让他不要随便出远门,让我们做鉴定,但是法医鉴定得出院了才能去做,等?
鉴定结论下来了,这个时间就过了有一个半月了,法医鉴定为
轻伤二级,再去找人,打人的跑路了,派出所说会网上通辑,我现在是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做:1、一个是如果找到了罪犯,怎么对我们进行赔偿?怎么让他绳之以法?2、如果派出所不尽力抓我该怎样去做?3、怎么对罪犯的单位进行追责?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治疗已经花了7万多了,都是自己拿的,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现在单位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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