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去交通事故处理处调节,请问我可不可以用法律的方式解决掉。要解决我该怎么做,请问我该如何保护好我自己?
更新时间:2019-06-22 10:43:53
问题描述:
我在2014年04月18日开私家车在与左转时与电瓶车发生了碰擦,我车全责,经医院看后无伤经伤骨,后去
交通事故处理处调节,双方就因
误工费谈不拢,那次给他一千五百块钱,其中车损费和前两次看病的医药费,发票给了,没给病历本。自那次后他还要五千块误工费,但没有任何凭证与依据,我想快满两年了,该解决了,可现在对方不肯处理了,也不接电话之类。我请问我可不可以用法律的方式解决掉。要解决我该怎么做,如何让我合理处理得当?我担心事故满两年后太平XX公司不与接受处理,那样我就全自己承担了!请问我该如何保护好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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