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还手将其打成轻伤二级。该人采用打恐吓电话,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该案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9-06-23 16:59:35
问题描述:
三年前,我丈夫配合公安部门举证质证了一名罪犯,使其入狱三年。其于去年夏天刑满释放,几天前找上门来打击报复,对我丈夫实行谩骂殴打和人身攻击,不得已还手将其打成
轻伤二级。三年前,该人采用打恐吓电话,持刀上门威胁等手段敲诈了本村十几户村民钱财,后仅有少数几家敢于举证。请问我们是否属于
正当防卫?该案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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