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集体土地使用费,但是村里开我家的收据却写的是土地流转费。是否村里可以不和我家商议
更新时间:2019-06-24 15:37:26
问题描述:
村里有一块荒地两亩多,是我家去开垦的,种了5年以上,属于
集体土地,因为我家搞养殖,这两亩地一直种的是草,村里知道这事,但这么多年来没有主动来和我家签订过关于这两亩地的合同或协议。去年,因为村里在这两亩地里种满了树苗,破坏了作物,所以有青苗费赔偿,到了年底结算青苗费,村里没有和我家协商,就扣除了600元,作为集体
土地使用费,但是村里开我家的收据却写的是
土地流转费。请问,这种承包不明确的土地要怎么收使用费,应该按国家的那条规定收?是否村里可以不和我家商议,自行决定收取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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