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产,是儿子单位集资建房时用儿子名字代款购买的,我想问可不可以把房产写在遗嘱里让我的三个儿子继承?

更新时间:2019-06-25 03:27:17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房产,是儿子单位集资建房时用儿子名字代款购买的,我出的全部资金。房子一直是我们老两口居住,我想问可不可以把房产写在遗嘱里让我的三个儿子继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
    2019-06-25 03:17:18
    点赞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实施中,应当注意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2019-06-25 03:22:01
    点赞
  •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
    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来源于南方楼市)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
      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
    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2019-06-25 03:25:10
    点赞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
    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若债务人故意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则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撤销权。
    2019-06-25 03:27:17
    点赞
  • 找法网本地法律顾问
    咨询我
    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婚后公婆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他儿子名字,现在他儿子去世了,做为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可继承多少
婚后继承的一方父母的财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父母有两套房产,一套是以父亲名字购的、将房子分别让儿子和女儿继承(共两个子女,想问: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成年人如何接受遗赠
未成年人如何接受遗赠
受遗赠权 2484
我父母修建的房子,房产证写的大儿子的名字,现在想把房产平分给两个儿子,立下遗嘱写明可以吗?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继承父亲去世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还在,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放弃继承权写一份协议可房改
你的描述有些不清。按照你的描述,房子可能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你们继承的只是父亲的遗产,房子里还有母亲的份额。当然,亲自签署的放弃继承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具体的建议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遗产继承 7158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王大军律师
近期帮助 347 人
我们是外包公司、现在项目那边裁员了、只支付最低薪资这种情况怎么办?
刚刚
刘斌律师
近期帮助 38048 人
请问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辞职之后当月的工资期限是多久。可以当场结清吗。
刚刚
威法律师
近期帮助 8799 人
不通过公司HR批准,就强行把我从技术岗调到了生产岗,对此我怎么维权
2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2082 人
本人在一家汽车企业上班,因平时绩效数不够,将部分试驾数据作假,请问我能要求公司把绩效还给我嘛?
11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6718 人
后来找一直找我借钱,8万,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能要回来吗?
21分钟前
包敬立律师
近期帮助 2775 人
工地班组超过年龄人员自愿到工地施工出事故与工地无关的承诺书
31分钟前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0123 人
我在抖音买件衣服,晚发货好几天不说。我收到货是一包沙土
35分钟前
杨林礼律师
近期帮助 17427 人
你好,第一次检查第五肋骨骨折,18天后复查检查胸骨骨折,肋骨6,7骨折,这个算工伤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