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南通结婚并定居了,他们家付了12万首付,我爸妈也写了赠予合同,这个算婚前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9-07-03 19:19:06
问题描述:
我是
南通的,我老公是湖北的,我们在南通
结婚并定居了,当初结婚我爸妈要求南方在南通买一套房子当婚房,他们没有经济能力买,结果我父母就把他们2的一套拆迁房卖给我老公,当时那房子的市场价格是100万,我爸妈以50万的价格卖给他们家,另外的50万以我们家准备婚房的名义,这样就是2家都出钱准备一套房子当婚房。他们家付了12万首付,其余38万以每个月按银行贷款利息付给我爸妈(就是不通过银行,私下每月付款给我爸妈,他爸妈每个月付钱)。我们是2009年拿到拆迁房,2010年结婚的,2011年产证下来的,产证下来之后他们家同意写我的名字,就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爸妈也写了赠予
合同,写好赠予我一人,这个算婚前财产吗?当初他们家付首付12万时,我们家没有写收条。所以的协议都是口头的,没有写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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