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朋友的犯罪团伙被抓。朋友可能被定为泄露国家秘密罪。真的没有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吗。
更新时间:2019-07-08 00:02:00
问题描述:
朋友和他人组成团伙注册药师培训学校。实质是帮助药师学生考试作弊来通过考试。在去年的药师考试中有人被当场抓住。去年十月朋友的
犯罪团伙被抓。后发布
逮捕令。预计七月审判。今接
律师电话。朋友可能被定为泄露国家秘密罪。且情节严重。可能被判四年。但是之前一直跟家属说的三年以下。 然后律师说这个情节严重与否没有具体条文规定。所以只能等到辩护去争取。我想问 真的没有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吗。那岂不是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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