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拆迁单位只认房子公正时签字人说话,我应该怎么保护法院判给我的一间房物的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9-07-17 23:20:48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1988年
结婚,当时居住在他们单位的平房里面,没有产权,单位在2005年房子公正给了当时所有的单位住户,而我们在2009年
离婚,离婚时法院把房子的一间判给了我,还有一间房归他,现在面临
拆迁,拆迁单位只认房子公正时签字人说话,而我不被认可,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保护法院判给我的一间房物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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