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可单位每月只发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请问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张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7-18 15:30: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在单位工作期限已满十年,可单位每月只发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请问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张经济补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如你所说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19-07-18 15:24:24
    点赞

  • 1、发生工伤事故后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程序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并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规定了工伤职工在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停工留薪期是否延长及延长的期限作出认定,故各地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差别很大。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确认类型:  
    (1)、由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有无和期限的长短必须经过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才能确定;  
    (2)、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即工伤职工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是休假证明提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目录即可确认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经办机构依当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任何一方主体对此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就是说,如果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就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意见一致,他们达成一致的期间就是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如果有一方对停工留薪期限有异议,该方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期限。  
    2、延长停工留薪期情况下的确认程序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满,如果工伤职工不能恢复工作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是否应该延长及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进行确认。  同时也应了解到,各地对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也不尽一致。大致而言,有以下三种形式:  
    (1)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是否延长及延长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由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如果同意,就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在用人单位有异议时,才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职工提出的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后,如果不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  
    (3)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如果对确认结论不服,还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  
    3、停工留薪期确认的两种特殊程序  
    (1)提前终止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程序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确认后,在一定情况下存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结束工伤医疗,能够重新工作的情形,对于这一情形,《工伤保险条例》中未作规定,各地的相关规定中有两种截然分明的态度:一种是与《工伤保险条例》保持一致,对此情形也没有规定;  另一种是对此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将该情形纳入调整的范围,对提前终止停工留薪期作出了规定。  不足的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对于提前终止停工留薪的情形,作出规定的地方部门对此规定的也是很笼统,只是规定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就终止,没有具体规定由那个机关作出提前终止决定,也没有规定当事人不服终止决定的救济途径。
    2019-07-18 15:27:37
    点赞
  •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只要工资发放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最低工资标准的约定,就是国家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国家的规定标准。
    2019-07-18 15:30:08
    点赞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务院《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多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责令按应补足的差额的50——100%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建议先向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补足差额并要求按差额50——100%支付赔偿金(只有限期内不改正的才能主张赔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按第四十六条
    (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2019-07-18 15:30:44
    点赞
  • 找法网本地法律顾问
    咨询我
    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正月休假20天,工资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吗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公司过年放假二十天,工资发放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吗?
1、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厂搬迁到外省。不肯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工资只按停工停产的标准发(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合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0
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吗
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吗
劳资纠纷 3729
伤残赔偿金是谁赔
伤残赔偿金是谁赔
工伤伤残赔偿 3363
律师解答动态
24秒前
谢奎和律师
近期帮助 17168 人
二手车贷款合同已签,发现车有注大事故,贷款能退吗
2分钟前
谢奎和律师
近期帮助 17168 人
三年前工伤。公司只发了底薪。请问我现在能要回工资差额?
8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3551 人
中医卫生人才培训指导中心是国家单位吗?
16分钟前
窦娟律师
近期帮助 139156 人
又委托了第三人出庭,算不算程序违法,应该怎么认定到底谁具有代理权
21分钟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1881 人
您好我被网暴了应该怎么处理
22分钟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1881 人
您好,U盾被人用,转账150多万,会怎样
55分钟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3551 人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爸娶了一个后老伴,我想让继母签一个自愿放弃继承的承诺书,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2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2248 人
我24岁跟17岁女朋友同居。现在怀孕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