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但厂方于2019年4月13日以试用期不合格,如果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厂方补偿什么损失?
更新时间:2019-07-23 01:53:1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9年1月30日至2022年1月29日签订三年合同,在入职期间约定了一份附件是: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月薪5500元,试用期后月薪6000元,但厂方于2019年4月13日以试用期不合格,公司无订单为由,于4月13日要求本人结清工资,不要回来上班,而且在职期间没有购买
社保,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解雇吗?如果进行
劳动仲裁,要求厂方补偿什么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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