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给我解答,急急!!
更新时间:2018-08-18 14:15:46
问题描述:
我们家是移民,共有6口人,父亲是居民户口,现在都已成家,1988年移入我们现在居住的镇,当时政府给我们按5个人口批了
宅基地建房,90年代后,我花了钱买了居民户口,姐姐和妹妹现在都已经嫁到外地了,去年听说要开发刚好拆到我们家的房子,在安置的问题上发生了矛盾,他们给我们两种方案:一是货币安置,二是迁建安置,但只能安置我弟弟(32岁,农民)和我母亲,
其他人不予安置。但我认为当时审批宅基地是按我们5口人的,修建房子也是我们家庭大家共同修建的,现在我虽是居民户口,但没有工作,我姐嫁到外地也没分到
土地,我妹结婚后在当地盖了房子,他们说我和我姐户口已经迁走,不能给我和我姐姐安置,我认为这房子是我们家5口人的共同财产,既然不能给我安排迁建,那给我和我姐的那部分货币安置总可以吧,但他们说要么全部货币安置,要么只能安排我弟弟和我妈迁建,你们说他们有道理吗?请给以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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