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轻度脑梗住院十天,在院治疗期间突然出血死忘,不专业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9-07-24 16:59:47
问题描述:
我母亲轻度脑梗住院十天,在院治疗期间突然出血死忘,在心血管科,医生也没指导去神经内科,不专业属于医疗事故吗?求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51698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  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  
    (三)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019-07-24 16:50:0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83751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019-07-24 16:51:36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7080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9-07-24 16:57:05
    点赞
  •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36402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不合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19-07-24 16:59:4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妈妈轻度脑梗住院治疗十天,在院医治期内忽然流血死忘,在心血管科,大夫也没具体指导去神经外科,不技术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妈妈因为轻度脑梗塞住院10天,忘了在医院治疗期间突然出血,心血管科也没有医生指导神经内科,不属于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病人头痛,胸闷等住院,医生未做头部CT检查,接着做手术第四天死亡,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你好,这种情况医是有责任的,建议考虑尸检,并委托我们专业医疗律师办理本案。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患者感觉手臂麻木,开车去医院检查,轻度脑梗死,医生建议溶栓,溶栓后脑出血昏迷不就是医疗事故吗?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过敏反应的形成因素能否构成医疗过失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就是找的认识人去做的鼻子,现在鼻子做坏了,医院不管那个人也管,怎么办?
鼻子做歪了,如果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需要赔偿。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投诉医院应该采取哪些方式
你好请问有哪些可以帮助你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现我的直肠前突是1.5×1.5不符合手术标准3.0以上,但是医生让我做手术,医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
在做手术后患者出现医疗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二次手术做完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三个月内去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仪器15分钟收费3600正常吗
法律分析: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投诉。正规医院的每一项收费金额,都是通过当地物价局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4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1290 人
你好,安庆桐城安置房拿房时,有一笔5000元的水电燃气材料初装费合理吗
24分钟前
刘博律师
近期帮助 68 人
我在婚内和老公签一份房子协议能否帮我看看是否有效
25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1290 人
我那个导员在班里公布了我跟她的聊天记录,没有显示我的头像姓名。
3小时前
肖真律师
近期帮助 3603 人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在休假期间突发老出血。无法工作。请问公司可有赔偿
今天 01:50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197 人
领导指挥下属做事导致客人死亡下属需要付什么责任
今天 00:11
张俊杰律师
近期帮助 121635 人
法院冻结公积金到期,会自动解冻吗?
昨天22:57
邓立庆律师
近期帮助 10594 人
我以付费怎找不律师了
昨天22:54
程先涛律师
近期帮助 6372 人
高速上追尾了,导致前车成员轻微受伤。前车驾驶人员要求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等费用,怎么处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