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两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9 13:49:34
问题描述:
由于老家房屋遇到拆迁,请教各位专家下面几个问题:
1、一处房子有
土地证和
房产证,上面记载木结构一层,面积20m2.前几年对老房子进行了重建,目前是砖混两层,面积算40m2.重建的时候没有办相关手续,重建后也没有新的产权证。没有办手续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在99年以后就停办了该项手续,当时说是这个地方可能拆迁,所以停办,但实际上直到2010年才正式下发了拆迁公告。
请问这处房子在补偿计算时,面积能有多少,依据是什么?
2、第二处房子原也为木结构单层,面积20m2,但只有土改时期的产权证,该证中仅记载了房屋数量(若干间),没有说
建筑面积。除此以外没有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该处房子也在后来进行了重建,目前是砖混两层,面积算40m2,且建好后父亲口头分给了儿子,没有其他任何的书面文件。
请问这处房子是否可以归为儿子所有,面积能有多少,依据是什么?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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