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被社区居委会私自拆除并且修建道路……
更新时间:2018-08-19 15:08:11
问题描述:
因我父亲长期在外不管家里,我母亲于03年5月于法院缺席判决与之离婚,我和弟弟都归母亲抚养。多年来父亲从未尽过抚养责任并且在外数年不归。
我家原有一处房屋,应属于父母二人共同财产,但因父亲常年不归,无法办理财产分割手续,所以
房产证,
土地证等相关手续仍然归于父亲名下,未转于母亲。
但是现在因为房屋长年无人居住,破损较为严重,而母亲迫于生活拮据而无钱修整。因此成为附近居民的垃圾倾倒点,后被所管辖社区以打扫卫生的名义于04年4月私自拆除,至今未给我们一个正当的说法。现又私自侵占为居民巷道,正在修路。
但因为
房屋产权至今仍在我父亲名下,而他本人又在外地不能赶回,请问我母亲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赔付等要求吗?我和弟弟可以吗?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给我们一个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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