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劳动合同,请问一下我原来的合同没有续签,合同还继续生效吗,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8-03 00:29:56
问题描述:
事业单位2013年6月1日签订的(司机)聘用劳动
合同,2016年5.29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通知我续签,2016年10月公车改革,公车改革后我继续留在单位打杂,现在是2018年3月,请问一下我原来的合同没有续签,合同还继续生效吗,另外准备这个月换一家单位,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