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给我经济补偿,请问这个约定合法吗?能要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9-08-04 17:05:23
问题描述:
我前年经公开招聘调入某事业单位,已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现在在单位自己规定的新进人员考核中被不合格,单位因此要解聘我,还不给我
经济补偿,称当时进来时我们的
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因新进人员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的自动放弃经济补偿。
请问这个约定合法吗?现在还没有到我的3年聘期,能因为这个新进人员考核解聘我吗?如果解聘的话,能要经济补偿吗?我之前调动入职的前10年能合并算补偿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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