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6月阑尾炎发作在省人民医院做的阑尾切除手术,请问这种情况第一家做阑尾手术的医院有责任吗?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9-08-09 08:55:18
问题描述:
我是2017年6月阑尾炎发作在省人民医院做的阑尾切除手术,手术后引流管口一直未愈合,2017年11月换了家医院第二次手术,发现阑尾还剩余4cm,相当于第一次手术基本没切到阑尾,后又在阑尾发现别的问题,请问这种情况第一家做阑尾手术的医院有责任吗?属于
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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