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起先动手打人,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我把他手打残了,是他先动手打人的,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8-14 06:12:39
问题描述:
在一所服装大
厦门口,由于货物摆放问题我与保安发生争执,保安起先动手打人,我与其厮打起来,中途保安又用对讲机叫来了其他两个保安,我看到他叫人,于是我打电话报警,但速度没他快,他叫了人后就来抢我手机,我逃跑,没跑掉,又来两人保安,三人一起打我。我奋力反抗,逃脱走了。逃走后我报警,找来警察告他动手打人,他却反咬是我先动手打人,于是经过不协调,我被带进派出所,对方说手被我打伤了,要去看病,结果把我一个人抓到拘留所,拘留了我五天,对方却没进来。事后我以为没事了,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我把他手打残了,要我赔三万多的医疗费,法院向我发来了传票,我真冤啊,不是我打他的,是他先动手打人的,我只是
正当防卫。却被他告上法院,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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