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是经济适用房,按购房合同,能不能再卖给别人把24万退给他。
更新时间:2019-08-14 07:50:22
问题描述:
我卖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发生了一点纠纷。房子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去世了,我是唯一继承人。因为是经济适用房,还没有满五年,所以没办法跟买方过户。又因为我户口的原因,房子未满5年也过不到我名下。因为没办法过户,而且我急用钱,我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十五左右的价格把这套房子通过中介卖了,售价39.5万元。房屋
合同写的买方给我首付款,26万。剩余十三万五于明年过户时付款。但是他只给了我24万首付。按购房合同,他属于违约。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我能不能再卖给别人把24万退给他。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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