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公司收购此药厂的部分车间,请问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更新时间:2019-08-15 03:04:30
问题描述:
我公司有一职工,系原国营药厂职工,2002年公司收购此药厂的部分车间,同时也将这些人继续留用了,但是
劳动关系还在原药厂(此药厂主体现在仍在生产中),该员工还有三年即进入社保,现在职期间,不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在2011年11月6日
合同到期,公司做出不续签处理,并且进行多次谈话,要求该员工调岗并下发调岗通知单。但该员工在面谈时一再表示公司安排的事情无法做,年纪大等,要求公司开除他,并赔偿其后即将进入社保三年内的基本生活费。同时对公司的谈话及工作安排不执行,不作为。请问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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