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3000底薪加销售提成。直到2017年10月底都没有给我发过工资和给过市场宣传费用。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9-08-20 02:56:50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2017年3月30号开始在西藏某户外俱乐部工作,主要做文员和管家的职务,
工资是3000底薪加销售提成。在此期间
公司安排我在成都做市场开发及宣传,直到2017年10月底都没有给我发过工资和给过市场宣传费用。老板让我算好账目给他,却不予理会,请问我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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