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老保险事宜,95年有交养老保险费用。请问可以追究责任吗?如果有是多少年的时效期?
更新时间:2018-08-25 14:49:11
问题描述:
因厂拆迁,办理
养老保险事宜,厂里交由个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发现
社保中心,没有本人的相关信息。养老手册一直由厂里保管,从未查看过。 直至2015年8月31日厂部通知自行办理才到个人手中。但养老手册有改动,名字等都有改动。有粘贴改动痕迹。95年有交养老
保险费用。有厂里开具的收据。但是当时的承办人已去世。请问可以追究责任吗?问厂里追究责任?听说有时效期?怎样算时效期?从缴纳保险之日算起吗?如果有是多少年的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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