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我应该赔偿他4000元吗?在这里工作的三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9-02 01:15:4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今年三月份入职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入职前老板跟我说要求到
武汉去培训,四月份去培训前老板给我签了一份培训协议,上面有写明培训费用4000,如果培训回来没有做满一年,需要赔偿。培训时间为7天,路费住宿费都是老板回来报销了,一共是五百元左右,本月我想辞职,但是老板以培训费用为由,不发我上个月的工资以及这个月十天的工资。一共2000元左右。请问培训协议是否合法?我应该赔偿他4000元吗?在这里工作的三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现在我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是否合理?老板刚刚让一个自称律师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入职时还没拿到毕业证,所以我是斗不过他们的,叫我放弃投诉。麻烦谁能给我出出主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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