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我辞职,请问这么做合法合理吗。请假的申请单位是批了的
更新时间:2019-09-03 08:02:29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月休班三天,8月份的时候由于生病,休了6天班,9月份做手术,休了20天班,9月21号开始工作,10月份我
辞职,发
工资的时候告诉我,休班超一天扣两天的工资,这样算下来我还欠
公司钱,而且在我之前没有人告诉我公司有休超一天扣两天工资的规定,在我休班超过的时候也没有人提醒我,告诉我这件事,请问这么做合法合理吗。补充:请假的申请单位是批了的,不存在私自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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