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却实际履行赡养义务,是否合法、是否适用内地婚姻法和赡养费计算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9-09-16 19:29:18
问题描述:
本人母亲近84岁,与其一同生活照料近12年,遂与各兄弟姐妹协商共同
赡养,但遭各人反对且反对理由不正当,在争执不休的情形下,本人认为其余各人均为母亲子女,应当负责赡养,并且当场决定移交给各人后续赡养12年。不过各人也口头反对且反应激烈,但却实际履行
赡养义务,请问本人与其他各兄弟姐妹的民事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因母亲其中一子女为香港人,请问是否适用内地
婚姻法和赡养费计算法律制度?而香港籍的内孙是否适用内地婚姻法和赡养费计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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