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保证我的档案什么的以后可以成功的被学校录取后调走,如果报道后再辞职辞职,那个时候签了新的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10-27 14:51:50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今年毕业,签了个三方,但是因为想考研,所以不想去上班了,三方上面写的是“不按时报道,或者工作不满3年,给5000违约金”。去考研的话,就要保证我的档案什么的以后可以成功的被学校录取后调走,所以现在想和这个公司解除协议,学校说,要先拿到公司的解约函,才能把我的档案发到其他地方去,不然就要把报到证上写公司的名字,然后把档案发到公司指定的人才中心去,以后就算想调档也调不走。因为必须要先有公司解约函,才能把档案调到新的地方去。然后我问公司能不能开解约函,公司说“如果现在违约的话,要给5000,我就给你开解约函。如果报道后再辞职辞职,那个时候签了新的
合同,按照那上面的规定,不满三年辞职,也要给5000。”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公司那边的人只会说一句“我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可以在报道前拿到解约函的话最好。免得还要去公司麻烦一趟,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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