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管理人员,这样公司违法吗?或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11-01 09:40:10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
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说要改革,安排我们培训,培训主题为“岗位素质提升”,但培训期间,公司发放一些工作岗位给我们看,培训完了,公司相关人员直接拿份待岗协议让我们签,然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收到书面待岗通知,双方也没有协商情况下,强制要求我们签待岗协议,不签就按旷工处理,这样公司违法吗?我有一份进修协议,里面写着要为公司服务十年,乙方提前跟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公司(甲方)赔偿。另外签订合同里明确写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及地方,这样公司违法吗?我不是自愿签的协议,不想待岗,或跟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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