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某一天上午我在老乡牌馆玩,后面来了一个XX喝酒的人来赌三公,因同我老乡发生争执,两个人都跑去外面菜市场了,后面有老乡喊大家去助威,就拿了水管,刀具,我也随手接了一把刀,后面我们走出牌馆,站在市场外面,不一会当事人跑回来,身上有血迹,听他说那XX人跑进市场从别人摊位上抢了两把刀砍他,他被迫用他身上的水果刀,捅了对方,后面听到对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此案件判罚我老乡防卫过当,后面我们就各奔东西,后面我就去
深圳打工,五一放假去
广州玩,开了个住宿旅店,刚睡下,被警察抓了,后面送回
肇庆XX,再去看守所,在里面呆了一个月就出来了,现在想供车跑下xx却注册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