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是不是就违反了和解协议书?是不是包括乙的妻子也不能去?是不是和解协议书就没用了
更新时间:2019-11-03 06:13:48
问题描述:
甲公众人物喝醉酒闹事,甲乙发生口角,甲先扇了乙两巴掌,后来乙抬腿预踢甲,乙被甲掀倒在地,同时,甲也摔倒,一条腿骨折,甲构成轻伤一级。1,这样乙是故意伤害吗?不存在过失的问题吗?2,如果甲乙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
协议书,约定:赔偿和互不追究
法律责任,互不干涉工作事宜。如果乙再去甲的工作单位反应作风问题,是不是就违反了和解协议书?是不是包括乙的妻子也不能去?3,虽然乙积极进行赔偿完毕,但是乙如果去甲的上级部门反应,是不是和解协议书就没用了,经甲申请,公安机关可以重新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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