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费漯河市2008年下达的文件就明确指示不允许征收开口费之类的配套费用,请问我们可以像法院申请废除这个协议吗,能不能通过法律来要回我们应得的违约金和退还已代收的开口费吗
更新时间:2019-11-06 07:26:44
问题描述:
我们在县城购买房屋,开发商延迟半年交房,
合同上显示日赔付万分之二,可是开发商以治理雾霾,环保检查,刮风下雨和节假日作为不可抗拒的理由,最后只愿意赔付一年物业费,也就是延期一月赔付两月的物业费,开口费漯河市2008年下达的文件就明确指示不允许征收开口费之类的配套费用,在交房时以不给钥匙为条件胁迫
业主签订了同意这种赔付结果,请问我们可以像法院申请废除这个协议吗,我们能不能通过法律来要回我们应得的
违约金和退还已代收的开口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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