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7月一直到2017年12月31在某医院工作。于2018年1月1号离职。是否能争取到这笔钱?
更新时间:2019-11-29 18:03:21
问题描述:
A,于2013年7月一直到2017年12月31在某医院工作。于2018年1月1号离职。然2018年2月份医院给本院职工发了一笔钱1.7万。但没有发给A,当A追问这是什么钱?原单位回复是2017年度的绩效,不发给A的理由是A离职了!请问A是否能争取到这笔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