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按沟通的方案[方案中未提到押金一事],走法律程序我们有多大优势。怎样做才算好的局面。
更新时间:2019-11-30 14:48:10
问题描述:
您好 1。我们于2009年与房东签置10年的协议; 2。2012年,我们退租其中两层,仍按协议缴纳房租 3。2015年10月,我们再退其中一层,但房东要求其他涨租,有协商沟通的短信为证,未签订
合同,之后因我们公司提到押金部分,原押金为20万元[五层],现只有一层,但房东未给回复,只是说还是按沟通的方案[方案中未提到押金一事],故我方仍按原合同缴纳租金。 4。2016年初,房东发来缴费通知,要求我们支付差额部分。 想问问律师,我们可否不支付出,走法律程序我们有多大优势。同时,怎样做才算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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