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6号是公司给的试工时间,16号我提交入职申请表,我才可以离职。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12-07 16:10:33
问题描述:
我上个月14号开始到一家公司就职,14-16号是公司给的试工时间,16号我提交入职申请表,17号开始打卡上班。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中,没有签订
合同。我现在想离职,我公司要求我交接工作,但是我对这份工作接触不是很深,交接也得等到公司招到人,让接手人能接手我的工作,我才可以离职。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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