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我媳妇投保了两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说是先天性心脏病不于理赔。请我A我有必要跟保险公司打官司吗?
更新时间:2020-01-09 19:27:13
问题描述:
A您好,我给我媳妇投保了两份重大疾病
保险,一份是新华的,是2005年11月24日入的。一份是泰康的,2014年12月11日入的。今年突发心脏病,导管未闭导致心衰。不存在骗保,也没有病史,但是医院诊断证明是先天性心脏病。
保险公司说是先天性心脏病不于理赔。请我A我有必要跟保险
公司打官司吗?急!急!急!望A及时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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