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9月28日试用期结束,给我发绩效工资,但是本来绩效工资就应该是我应得的吧?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2-08 13:20: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今年3月29号入职,理论上9月28日试用期结束,这两天我请假了,今天被电话告知我被裁员了,但在一个月前我已经提交了入职申请,我的一级部门和二级部门领导均已签字,所以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他们提出最后日期为10月15日,帮我上10月份社保,给我发绩效
工资,但是本来绩效工资就应该是我应得的吧?公司说这样就和补偿相抵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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