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参加学校活动的时候掉落,牙齿断了,需要用假牙,想问这种情况不是工伤。

更新时间:2020-02-09 15:09: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参加学校活动的时候掉落,牙齿断了,需要用假牙,想问这种情况不是工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82749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2020-02-09 15:01:23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89712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都属于工伤。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20-02-09 15:06:04
    点赞
  • 其它综合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61515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学校实习生有着怎样的影响的呢, 《规定》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1、实习生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2、实习期限: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   
    3、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4、禁止行为: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5、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6、建立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2020-02-09 15:09:14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是实习老师,实习期间,参加学校活动时摔倒,弄坏牙齿,需要用义齿。 想听听这种情况的不是工伤。
您好。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属于实习生离职。但是其离职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根据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是一个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参加学校的活动时跌倒,磕坏了牙,需要用假牙,想问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1、签订合同是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据原劳动部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来工厂实习,上班开会时突然晕倒,导致下巴破裂,牙齿断了,算不算工伤?
晕倒摔伤的,属于工伤,没有因为晕倒受伤,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成年人,在一家培训学校培训,在上户外课的时候受伤了,脊柱骨折了,医生说,要三个月才可以
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关键是收集好证据进行,具体请来电话详细说明案情,尽快采取措施进行!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习期间在实习学校跌倒算工伤吗?磕住牙了,需要用假牙
您好,一般构不成工伤,希望帮到您。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4分钟前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040 人
车祸了对方全责住院要对方赔偿什么
1小时前
卓文强律师
近期帮助 3823 人
您好,我想请问三年前老公给小三的钱现在还能追回吗
2小时前
史鹏律师
近期帮助 36052 人
16岁怀孕可以报警处理吗?
2小时前
田华律师
近期帮助 447 人
我被人大了脖子缝了12针怎么能判他
2小时前
张俊杰律师
近期帮助 121550 人
修完电动车邀请他你上去他家吃饭,老板的爸爸就喝了两口,下午就脑出血了,这我家亲诚信有关系吗?
2小时前
邓立庆律师
近期帮助 10522 人
长沙交通事故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221 人
膝盖有点隐隐疼去养生馆按摩他说拔罐后按更好,谁知拔血罐,去医院检查有滑膜炎
2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221 人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一天班有没有工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