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2个普通合伙人笔写简易协议书,商议甲将自己房子某某某路房屋卖给乙258000,已经手乙订金5万余元,彼此签名,时间。自自此,双方均未执行权利与义务,那样的合同书合理吗?乙提起诉讼应当以哪些
更新时间:2020-03-04 16:20:41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2个普通合伙人笔写简易协议书,商议甲将自己房子某某某路房屋卖给乙258000,已经手乙订金5万余元,彼此签名,时间。自自此,双方均未执行权利与义务,那样的
合同书合理吗?乙提起诉讼应当以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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