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建筑工程公司,为建某建筑项目,向承包方选购不锈钢板材,彼此签署供货合同(合同模板由招标方出示)。招标方取货后,拖款4月不付。承包方欲走法律法规方式追讨货款。但招标方合同书中注明,若有异议,由招标方
更新时间:2020-03-20 12:31:08
问题描述:
甲为建筑工程公司,为建某建筑项目,向承包方选购不锈钢板材,彼此签署供货
合同(合同模板由招标方出示)。招标方取货后,拖款4月不付。承包方欲走法律法规方式追讨货款。但招标方合同书中注明,若有异议,由招标方注册地址的仲裁委员会
诉讼。承包方考虑到招标方在其当地有关联内幕,能否立即向自身所在城市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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