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月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商,要求归还租赁房地产和没收押金。现在合同期满,租户超过半个月没有结算。押金已经可以抵消水电费和半个月租金。然后
更新时间:2020-03-30 07:51:32
问题描述:
合同规定,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月租金和相关费用。 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商,要求归还租赁房地产和没收押金。 现在合同期满,租户超过半个月没有结算。 押金已经可以抵消水电费和半个月租金。 然后,租户违约,必须没收押金,不得抵销水电费和租金,租户应另外支付水电费和超过期限半个月的租金,是我的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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