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堂妹,九年前未完婚生孕了一个小孩,后与男性提出分手,2014年堂妹与现老公完婚产下一个小孩,2019年未婚怀孕,由于独特状况,只有产下小孩。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这样的事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
更新时间:2020-03-31 06:33:22
问题描述:
我一位堂妹,九年前未完婚生孕了一个小孩,后与男性提出分手,2014年堂妹与现老公完婚产下一个小孩,2019年未婚怀孕,由于独特状况,只有产下小孩。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这样的事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吗?能够领到合理合法办准生证吗?如不符,违背了哪一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交纳哪些花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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