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何离婚证书上是乡政府的结婚登记章?不应该是XX局的章吗?

更新时间:2020-04-02 19:23:47
问题描述:
您好,为何离婚证书上是乡政府的结婚登记章?不应该是XX局的章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83358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首先,男方的赌博债务和女方没有关系。其次,离婚协议中把房产给女方,合法有效。以下法律为依据: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020-04-02 19:17:25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70149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存在离婚。但是是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在法律上来说,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需看双发实力状况环境综合因素考虑判决,如果孩子有自主行为需遵从孩子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020-04-02 19:20:22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7123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02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2020-04-02 19:21:20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80689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凭《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2020-04-02 19:23:4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协议的公司章是鲜红色吗?還是翠绿色的呢?
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夫妻双方自己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写上达成离婚协议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里所指的人事章是存档单位的章吗指的人事章是存档单位的章吗?独生子女父母投靠,这里所指的人事章是存档
在土地征收中,独生子女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为什么离婚证上是乡镇政府的婚姻登记章?不应该是XX局的章吗?
2、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正必须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吗?
离婚证是加盖的民政局的章
全部10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吴丁亚律师
近期帮助 71574 人
我想问一下公司帮我申报了社保,我问公司说缴费了吗,但是我查自己的社保记录里五险没有钱,我还算是应届生
1分钟前
陈丽红律师
近期帮助 305 人
你好,有人让我给一百元现金,她说扫码给我,结果没扫,我那一百元能追回冯
1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5372 人
这边判刑六个月签字了还能请律师解决不坐牢嘛
2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6472 人
十足便利店无故罚款
2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5372 人
合伙企业除外)同公司法中的董监高不能向公司借款是否有矛盾
4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6472 人
你好,我家农村前面邻居房顶装光伏影响到我家,因为太阳光照到那光伏就像镜子一样返照到家里,能不能让拆除
4分钟前
揭志文律师
近期帮助 66810 人
邻里告我们前面二房开后门
5分钟前
吴丁亚律师
近期帮助 71574 人
我是辽宁人,居住北京,想复婚,北京可以办理吗?就是想复婚。收费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