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起诉b侵害名誉权,b在a侵害名誉权和健康权的同时可以反诉吗?

更新时间:2020-04-08 07:00:27
问题描述:
a起诉b侵害名誉权,b在a侵害名誉权和健康权的同时可以反诉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62378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你好,关于电视台侵犯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按《解释》的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报道的根据必须是国家机关公开的文书和公开的职权行为,如果不是公开的,不在此列。W市公安局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是公开的职权行为。
    2.报道必须客观准确。“客观”是指公正,不偏向任何一方。“准确”是指报道与文书、职权行为的内容一致,不失实、不歪曲,不添枝加叶。1999年7月8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规定:“报纸、期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出版的报刊、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答辩权,是指新闻单位发表的批评、评论内容发生错误,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陈述理由或者根据,予以辩驳,要求新闻单位予以纠正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更正或者答辩,这是当事人的权利;新闻单位发表更正或者答辩,这是新闻单位的义务。即使当事人未提出更正或答辩的要求,新闻单上也应主动履行义务,自行予以更正。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有错误纠正后,新闻单位也应当依此予以更正报道,如不予更正报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0-04-08 06:42:59
    点赞
  • 人格尊严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43374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020-04-08 06:51:22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4041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都包括下面内容: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在通常情况下,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多是故意的,因为侵权人都是想以此来达到贬低他人人格,损害让人名誉的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还存在一种属于“不明真相”的过失。例如上面所举案例的中的第一例,当侵权人不符合实际的消息投书报社时,编辑由于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而信以为真,登报扩散了这种消息,也应认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只不过是一种过失行为。根据民法理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过失同样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0-04-08 06:52:51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94980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2020-04-08 07:00:2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在一侵权网贴中既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又侵害 当事人以名誉权起诉的,对隐私权的侵害法院应与名誉权的侵害
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有毁损他人的名誉的恶意或过失。恶意是指实际恶意,即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或对事实抱有深切怀疑,却仍然不计后果地予以轻率发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A起诉B侵犯名誉权,B是否可以同时反诉A侵犯名誉权和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A向B法官起诉C侵犯名誉权,是否可以同时向B反诉A侵犯名誉权和健康权?请注意是同时在同一反诉状上反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诉讼离婚。且证据来源不合法,多次离家出走而导致婚姻破裂。是不是侵害了女方的名誉权?
很难认定,因为侵犯名誉权要造成一定的影响。我是湘潭律师,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害人身名誉权再法律上怎么来处分的?
建议说明详细案情。通常侵害名誉权,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前任在网上恶意辱骂诽谤,还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骚扰我的朋友
可以报警处理,对方的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诽谤罪,负责任吗?
法律分析: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说是成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之前他人家长辱骂吗
你好,可以起诉或者报警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同学造谣能起诉吗?什么罪?
造谣不管到什么程度满足下列条件就是可以起诉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人故意造谣言我
法律分析: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跟一個女生正常聊天,她們說我騷擾她,我該怎麼做
可以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如何骚扰你的,骚扰你的内容是什么,是否有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内容,才可以判断,而且必须是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小时前
肖真律师
近期帮助 3603 人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在休假期间突发老出血。无法工作。请问公司可有赔偿
2小时前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197 人
领导指挥下属做事导致客人死亡下属需要付什么责任
3小时前
张俊杰律师
近期帮助 121635 人
法院冻结公积金到期,会自动解冻吗?
昨天22:57
邓立庆律师
近期帮助 10594 人
我以付费怎找不律师了
昨天22:54
程先涛律师
近期帮助 6372 人
高速上追尾了,导致前车成员轻微受伤。前车驾驶人员要求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等费用,怎么处理?
昨天22:53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595 人
孩子在校打篮球时被他人至视网膜脱落对方应承担责任吗
昨天22:51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595 人
对方先动手,防卫过当致使对方轻伤二级需要判刑吗
昨天22:51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595 人
在喝醉的情况下借给朋友的钱,但他没有按规定时间还款。可以算诈骗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