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2002年借走一个村人的5000块钱,月利率1分5,这人为农信社的信贷专员,这5000是他自身的钱贷帮我的。那样是否归属于放高利贷?他是不是违反规定?这5000仿佛是他消化吸收他人的钱,随后再贷
更新时间:2020-04-08 14:54:29
问题描述:
我还在2002年借走一个村人的5000块钱,月利率1分5,这人为农信社的信贷专员,这5000是他自身的钱贷帮我的。那样是否归属于放高利贷?他是不是违反规定?这5000仿佛是他消化吸收他人的钱,随后再贷给他人。他从正中间获得利息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