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科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对方只买了强险)要不要工伤认定;工伤交通事故该如何理赔?该向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更新时间:2018-09-25 13:09:0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供电部门抄表员,2009年12月14日我在上班抄表期间,骑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一起
车祸,
交通事故科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对方只买了强险),我是次要责任(我手续全有),经法医认定伤残左脚九级、右手右脚为十级,前期花费治疗费用九万多元,由单位拿了五万多元,对方拿了三万多元,后期复查由我自行承担。现需要二次手术费用贰万元。请问:1、我该向单位还是对方要钱治疗;2、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工伤,要不要
工伤认定;3、伤残九、十级能残疾证吗?4、工伤交通事故该如何理赔?5、我单位是监狱部门,该向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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